|荐股团队和黑嘴中介“割韭菜”套路曝光 -
浙江金华方某忠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是一起典型的“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证券案件,揭露了“荐股团队”的本质,实现了全链条打击。该案中,方某忠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获刑8年,被罚人民币1亿元。团伙其他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不等。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对方某忠等人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侦查。
案侦发现,2020年以来,方某忠通过中介联系“荐股团队”,约定以“抢先交易”方式合作操纵证券市场获利。具体方式为:方某忠选择股票后,提前大量买入建仓;“荐股团队”通过网络向股民推销相关股票,并通过虚构的操盘老师身份发布股票评价预测和投资建议以骗取股民信任。双方商定,在荐股日集合竞价期间,“荐股团队”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一定涨幅诱导股民买入,方某忠则反向卖出股票获利。方某忠等人采用上述“抢先交易”方式,先后操纵“xx基建”等19只股票共计20次,非法获利1亿余元。
2023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方某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团伙其他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荐股团队”和“黑嘴中介”均入刑。
此类案件中,“荐股团队”组织严密、成员分工明确,制定了详细的“吸粉”方案、推销话术、下达指令等,该案中,办案单位通过相关证据,印证“荐股团队”与方某忠通谋,对操纵行为具备明知的主观故意,依法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从犯。
此外,“黑嘴中介”明知方某忠转给的“茶水费”系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违法所得,仍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并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得到方某忠汇款,主观上具有掩饰、隐瞒费用来源和性质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行为,依法认定为构成洗钱罪。
(来源: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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